2013年度衡水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批准的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工作人员。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局直属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5名,其中:音乐教育、软件工程、网络系统管理各1名,学前教育2名(详见附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5、未就业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的或在本市企业就业的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6日后出生,含12月6日出生);
6、音乐教育和学前教育为教师岗位,教师岗位须持有教师资格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作要求);
7、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详见附表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必须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申报岗位。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日至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衡水市教育局人事科(招贤路182号)。
报名时需提交证件: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教师岗位)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人员,需由本人如实填写《衡水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申请表》一份,交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四张。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人员,不予受理报名。
报名人员提供的所有证件、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经查证后,将取消资格。
考生于2013年12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