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连云港市东海县新闻宣传中心招聘公告(3)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七)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按进入面试的达线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直接由县人社部门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办理相关劳动合同手续。
三、工作待遇
被录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每月不低于1800元待遇执行,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被录用人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否则,解除用工关系,自主择业。
四、本公告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考全过程由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电话:0518-87236300
咨询电话:0518-87027270、87027265、87027371、87027269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