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通通州区公安局特勤队员招聘公告(2)
(二)资格审查
对前来报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合格后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项目:100米短跑、1000米中长跑、双杆臂屈伸、引体向上。总分100分,每项25分,评分标准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平均分低于50分者,予以淘汰。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复习用书,主要内容为:语文、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写作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面试
以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20%的总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从业经历等方面。
(六)体检
对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分别按20%、40%、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综合成绩列前40名者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用工性质及待遇
公安特勤队员的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合同工,录用后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通州区公安局治安大队特勤中队工作。
工资待遇从优,并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等有关保险。
联系电话:0513—86020125。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