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廊坊市环保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廊坊市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拟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廊坊市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排污权交易服务中心和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7人(具体招聘岗位和名额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工作程序和实施办法
(一)发布公告(2013年12月10日至2013年12月17日)
招聘公告在河北日报、廊坊日报、河北人事考试网、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lfbys.com)、廊坊人才网(http://www.lf-rc.com.cn )上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2013年12月18日至20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可登陆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lfbys.com)自行下载《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报名地点: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廊坊市广阳道19号大门东侧平房)。
3、报名时考生须持以下证件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2)毕业证;
(3)学位证;
(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6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