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威海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招聘协勤人员公告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 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1日- 2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报名者登录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hrsks.gov.cn)或 威海民生警务平台(www.weihaiga.gov.cn)下载填写《威海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协勤报名表》,经本人签名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转军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两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两张,到威海市公安局特巡警 支队(威海市重庆街111号)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和身体初检。
(二)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的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须携带身份证并自备运动物品到威海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进行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为达 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在测评开始后仍未到达测评点的视作自愿放弃。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三)面试
经体能素质测评合格的,须携带身份证到威海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进行面试。在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面试点的视作自 愿放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政审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体能素质测评1000米、4*10米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确定。
(四)体检、考核政审
体检参照原人 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 《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82号)以及《威海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招聘协勤人员简章》招聘条件中的有 关规定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空腹并携带身份证到威海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集合参 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 员承担。体检结束前仍未到达指定医院的视作自愿放弃 。
因放弃体检考核政审或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人员空缺的,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