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保定涞水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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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日8:00至18日17:00
六、考核
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表现,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要审阅本人档案材料以及所属乡镇、社区和派出所或现所在单位出具的鉴定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和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县人劳社保局和财政局公示一周,对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定岗
经公示无异议后,县人劳社保局和财政局组织公开调配会,并确定具体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公开选岗,不按时限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聘用及待遇
被聘人员与县财政局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原则上在一个地方不少于两个聘用期,在本岗位服务期限不少于10年。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新聘用人员全部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纳编增资手续。
咨询电话:452489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522149(县财政局)
涞水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财政所)
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