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武警上海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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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边防总队是一支公安现役部队,官兵享受现役军人待遇。
上海市公安边防总队主要担负着上海市沿海反走私、反偷渡、缉枪、缉毒以及沿海渔船民管理、治安管理和海上110等任务。为推进公安边防工作和部队建设,我们一如既往地热忱欢迎有志献身公安边防事业、锐意进取、敢于迎接挑战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我单位。
接收专业:
学科门类 | 专业名称 | 接收人数 |
法 学 | 法学、政治学 | 5 |
文 学 | 汉语言文学 | 2 |
理 学 | 电子信息科学 | 2 |
工 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通信工程、土木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机械及自动化 | 22 |
医 学 | 临床医学 | 1 |
管理学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4 |
公安专科 | 侦查、治安管理 | 4 |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下达的接收计划,2014年我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40名(其中30名到海警部队工作)。男生36名,女生4名。学历要求为本科36名,公安专科院校大专4名。具体接收学科专业如下:
接收条件和要求
1、文化学历。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且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以接收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根据公安部政治部有关规定,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①毕业院校或所属二级学院属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的;
②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专升本、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③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及以上或1门及以上补考不及格,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2、政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保卫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3、身体素质。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男性身高165厘米、体重52公斤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体重50公斤以上。双眼裸视力在4.6(0.4含)以上。
4、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的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公安大专生的年龄在22周岁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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