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无锡江阴市部分学校招录教师公告(3)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拟体检名单,拟体检人员三周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因逾期未签订就业协议书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由市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收费标准按江阴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并按规定将拟录用名单公示7天。如考生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件或材料的或发现相关证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则视为不合格。
经考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教的。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录用人选空缺时,在同一岗位面试组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五、录用
1、对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对确定的拟聘人选,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录取通知书并调档,拟聘人选在本人档案到达后,江阴市教育局、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将对拟聘人选档案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3、录取人员按规定与招录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自报到之日起算至2015年7月31日(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按《江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试行办法》(澄人社〔2010〕5号)文件执行。受聘人员须试用期考核合格,并于2015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方可办理进入事业编制手续。如受聘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日期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聘用期满则聘用合同终止、重新自主择业。
4、录用人员应提供办理录用手续的相关资料。对因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本人档案未到达等原因无法办理录用手续的,相关责任和后果由本人自负。
具体情况请登录:http://www.jyjy.net.cn/a/201312/x7m55fnjen0z.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