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通市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从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www.ntjt.gov.cn)予以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和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我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用人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我局审核,报市人社局核准。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2014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电话:0513-83534860。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处 电话:0513-83534857、83534858 。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