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程序
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3人以上,即可组织考核,并在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三分之一内确定聘用人数,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对于紧缺专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招聘人数三倍的,报经省人社厅同意并公布,可降低比例开考。考核方式按学校制定的方式进行。
(一)本次招聘考试工作包括试讲、面试两个环节。
(1)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在试讲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降低比例开考的岗位,相应降低面试比例。
(2)面试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考试程序
(1)所有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组织人事处会同招聘院(系)商定,以电话和邮件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确定按如下方式:
最终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依次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最终总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我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7-87088280,87088122
联系人: 朱老师,张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7-87088185
联系人:滕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