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四、聘用
根据面试和试讲综合成绩,按招考职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成绩与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1-83361314、83351629
联系人: 郭永涛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1—83353972
联系人:周若愚 薛娟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