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安警卫局招考公告:甘肃省公安局警卫局
甘肃公安警卫部队(甘肃省公安厅警卫局)是一支公安现役部队,担负着来甘肃视察访问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 以及在甘肃召开的全国性、全省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警卫局属于武警建制,局机关为正师级,全省14个市、州中,兰州、天水、酒泉、临夏、甘南5个市州设现役警卫处(兰州警卫处为副师级,其他警卫处均为正团级),接受地方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双重领导。警卫工作任务特殊、责任重大、要求严格,需要高素质人才充实部队。自1998年以来,甘肃公安警卫部队先后接收了30多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通过部队培养和锻炼,大部分同志都已成为部队各项工作的骨干,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热忱欢迎广大志愿献身公安警卫事业的大学生到甘肃省公安警卫部队建功立业,实现人生价值,为公安警卫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一、接收专业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下达的接收计划,2014年甘肃公安警卫部队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4名,其中法学类法学专业1名(研究生、男性)、理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1名(研究生、男性)、管理学类账务管理专业1名(本科、男性)、文学类汉语言文学专业1名(本科、女性)。
二、接收条件和要求
1、政治条件
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可靠,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志愿献身公安警卫事业,组织纪律观念强。必须是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政治条件,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2、学历条件
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无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进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对象必须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年龄条件
接收的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4、身体条件
接收对象必须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无传染病史,五官端正,气质良好,体型协调,反应敏捷,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男生身高不低于17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
5、职级待遇
接收对象经体能测试、文化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被录用并经培训合格批准入伍后,即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法》确定相应职级、授予相应警衔,享受武警警官待遇。分配工作时,安排到基层警卫处工作至少2年。除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5年内不得退出现役。
6、优先接收条件
同等条件下,共产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优先接收。
7、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取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他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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