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安边防招考简章: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3)
五、注意事项
(一)接收对象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完成集训前实行全程筛选淘汰;与总队签订接收协议后,在入警培训过程中本人强烈要求终止协议的,总队将在收取违约人的违约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撤销其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高校。
(二)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或未参加统一考试、各类测试者均不列为接收对象;
(三)报考人员禁止重复报名参加部队招收,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含边防、消防、警卫、特侦等)范围内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六、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即日起到2013年12月20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认真对照上述条件,不符合上述接收条件的谢绝报名,报名者请登录http://www.gdbfzs.cn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地方大学生信息网,自行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者请提供报名真实信息,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所在高校),并根据网站提示完成报名工作。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需接受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者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显示审查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注:报名界面需上传个人身份证、近期一寸证件照、《新生录取名册》(需加盖档案馆或学生处印章)、《成绩单复印件》(截止目前的所有科目,需加盖教务处印章)扫描件,以上扫描件请使用JPG格式,大小在200K以下,请考生提前准备。
七、免责事项
1、www.gdbfzs.cn是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授权接受地方大学生报名信息的唯一网站。
2、请与招生简章指定联系人接洽报名和咨询事宜,请勿轻信其他个人形式的招录报名,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本人自己负责。
联系单位: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489号
邮 编:510660
联 系 人:涂干事
联系电话: 020-82133234或020-82133333(总队总机)转涂干事
(注:报名者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每天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5点至17点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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