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宿迁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局属企业工作人员公告(2)
(五)考察。按照本简章确定的聘用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3版)执行。
(六)公示、聘用审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泗洪网、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
在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聘用资格,或考察结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被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结束一个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待遇及管理
公示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一年(含三个月试用期),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续签聘用合同。
本简章由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98897990527---89880028
监督电话:0527---89882262
附:1、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企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