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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山东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2013-12-28 12:21  |  未知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五、成绩核算

  本简章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按照总成绩,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对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复检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并进行资格复审。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过程中每个阶段的相关信息发布、公示,均通过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http://www.qdjt.gov.cn/)进行。应聘人员因本人原因未及时通过以上渠道获得信息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8018987(工作时间内)

  监督电话:0532-88018959(工作时间内)

  附件1: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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