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日照莒县旅游文化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一)体检
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项目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考核
县人社局会同县编办等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考察。同时,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对体检、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资格产生的空缺,根据报考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莒县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公示,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取消聘用资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职位空缺,将不再进行递补。
受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公开招聘计划和专业要求见附件。
本《简章》由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莒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莒县旅游管理局
莒文化研究院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莒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