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昌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安排递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并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或派遣手续。
招考聘用的各类人员,全部实行事业单位编制内聘用合同制,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因考录、调动等原因离开聘用单位的,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
考生各项成绩和录取结果全部网上进行公示,请随时登陆““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关注相关信息。
整个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0536—7212043中共昌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咨询电话:0536—7211558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查询网站: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ysrsj.gov.cn)或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www.wfrsks.com)。
附件:1.《昌邑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昌邑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昌邑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中共昌邑市委组织部
昌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