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山东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招考协警50名
(三)体能素质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有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考核、政审范围人员。
体能素质测评的项目及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放弃。
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体能素质测评工作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lylgcyq.gov.cn)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将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按1:1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录用及录用后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基本工资每人1600元/月,生活补助每人300元/月,绩效工资每人300元/月,缴纳社会保险),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优先续聘,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公安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