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徐州工程学院招聘8名实验技术人员公告(2)
(三)招录方法
1、笔试
(1)时间:2014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每个岗位不超3人参加实验技能测试,报名人数不超过3人的岗位直接进入实验技能测试。
3、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50%、技能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4、技术工人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四)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学校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五)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为硕士研究生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定人事代理合同(签订合同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享受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相应待遇;技术工人待遇面议。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徐州市新城区丽水路徐州工程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21000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105036
五、本启事由徐州工程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徐州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