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烟台莱州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二)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计算机录入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计算机录入测试。
应聘人员按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进行计算机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限时文字录入。输入法原则上在全拼、微软拼音、智能ABC、搜狗拼音、王码五笔、极品五笔等六种常用的输入法中选定。手写版输入法不在本次考试之列。使用速录机和特殊输入法的考生,应自备安装程序及速录机设备,在计算机技能测试前一天与招考办公室联系。
测试分数根据应聘人员的文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确定,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时间和地点在莱州人事人才网公布。
2、笔试。
应聘人员按网上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法律职业道德等基本法律知识和写作,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在莱州人事人才网公布。
3、面试。
按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应聘岗位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在莱州人事人才网公示。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反应应变、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三)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按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依次按学历高低、计算机录入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仍不能确定的,则重新对总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的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对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在莱州人事人才网公布。
(四)体检。对等额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参照招考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不予招聘。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政审。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体检考察范围并经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莱州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
(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招聘的人选,由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本人签定3年定期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合同期间,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到市人民法院,由市人民法院安排具体的工作岗位,并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合同期内出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况的,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