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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日照东港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

2014-01-09 13:40  |  山东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②毕业生推荐表(或学校就业介绍信)

  ③自荐材料(含个人简历)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

  3.试讲答辩:对初选入围的应聘人员进行试讲答辩。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内容。试讲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答辩5分钟。

  面试时间(拟定春节后)、地点另行通知。

  4.根据试讲答辩成绩等额确定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职位,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试者试讲答辩成绩及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研究确定是否进行录取。拟聘人员签订就业意向书。

  四、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由区教育局、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

  资格审查、体检合格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因考生弃权以及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总成绩予以递补。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毕业时未能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教育局、人社局、编办、监察局等部门组成的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程指导、监督招聘工作。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服务单位。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区编办下达编制,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解除就业协议。

  咨询电话:0633—3226766 0633-8771508

  监督电话:0633--3226796

  附件:1.2014年东港区教育系统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2. 2014年东港区教育系统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自荐书

  东港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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