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2人)(2)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必须提供委陪、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学校可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录用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
2014年的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底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必须在2014年7月底前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在2014年7月底前未能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
录用人员于2014年8月报到,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七、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10-82703870,82702072
八、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考岗位、招考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jswx.hrss.gov.cn
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
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xxglzx.chinawuxi.gov.cn
各类通知、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在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上公布。
九、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纪委: 0510-82703873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10-81822451
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