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泰州泰兴市城建指挥部办公室招聘急缺专业人才公告(2)
(三)考核
考核主要对考生履职必备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量化测评。考核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线(如参加考核人数形不成竞争,考核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考核成绩经主评委、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后通知考生。
对参加考核的考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考核通知书,并在考核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五)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
在参加考核人员中,按招聘名额并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1名体检人选(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考核,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参加考核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
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3.其他事项
体检人选如为在职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如因体检人选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形出现缺额,则在其他符合条件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市人社部门的要求组织考察。
(六)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本次招聘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的信息,到指定地点领取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察、聘用审批阶段,如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或聘用资格、考察结果不合格,可在聘用审批结束前,从其他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据本《简章》有关规定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本简章由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7664430
举报电话:0523-87614410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jstxlss.gov.cn/)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