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
2.考核
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学校将电话通知本人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两个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
其中:
专业知识考核主要对教学设计能力、教学组织能力、实践教学能力、课程建设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进行考量;
综合能力考核主要对职业认知能力、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相关素养、职业生涯规划和语言表达能力进行考量。
3.体检
入围体检环节的人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4.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应聘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提供证明其系2014届应届毕生的相关材料,并在正式纳编前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学校可以不保留录用资格。
八、举报投诉电话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可以向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举报投诉。
电话:0518-85985011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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