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枣庄山亭区招用高校毕业生公告
四、招用后管理及待遇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由所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负责管理,业务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相关手续由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办理。
招用人员首次聘用期限为一年,对取得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三级以上的人员,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继续聘用,依据相关规定最长聘用期限为三年。
报名咨询服务电话:8811029
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亭区财政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