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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枣庄山亭区招用高校毕业生公告

2014-01-23 11:07  |  山东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四、招用后管理及待遇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由所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负责管理,业务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相关手续由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办理。

  招用人员首次聘用期限为一年,对取得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三级以上的人员,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继续聘用,依据相关规定最长聘用期限为三年。

  报名咨询服务电话:8811029

  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亭区财政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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