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九三学社中央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4-01-26 08:16 | 国家公务员局 | 责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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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待业人员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开具的待业证明。
5、个人工作学习所取得成绩和荣誉的相关材料及证书复印件。如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章,请将复印件随其他材料一起邮寄至我单位,如没有发表过文章,请将自己撰写过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邮寄至我单位。
6、“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面试材料如不能及时报送请联系我单位说明情况,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面试材料提交后不再退还。
联系电话:(010)82553532
电子邮箱:93hr-2014@93.gov.cn
九三学社中央办公厅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