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4年度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4年2月12日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邮件确认。
请发送邮件至szciq83886050@126.com,并按要求填写主题:
职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面试确认,如:0701683003+张三+683239824XX+1101011980010129XX+面试确认。
没有按时进行面试确认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面试报到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2月19日(星期三)上午9:30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11号检验检疫大楼2908房(联合广场对面滨河路南侧),联系电话:0755-83330879
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须按规定交验证明材料。经核对后,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根据有关规定将取消面试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报名登记表;
4.报名推荐表(加盖学校毕业分配办公室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大学生村官不需提供);
5.国家大学英语考试证书;
6.本人近期的大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2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的职位代码),用于我局印发的《面试准考证》和体检表;
7.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1)2014年应届毕业生:学生证;
(2)2012、2013年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同意改派的证明(需加盖学校毕业分配办公室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
(3)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
上述材料中,除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和学校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需交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和报名登记表(均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照。
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为做好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的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下载《保密协议》(见附件2),并签上本人的姓名,在面试报到时连同上述材料一起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