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4-01-27 14:09 | 国家公务员局 | 责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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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2014年度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以下简称“长江海事局”)2014年度招录公务员面试体检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选是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面试比例,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统一按照要求进行了调剂。具体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
(一)面试时间定于2014年2月19日至22进行,请各位考生于2014年2月18日至21进行报到和资格复审(各职位具体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参见附件1)。
(二)考生须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准时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如因个人原因,逾时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
三、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
(一)面试报到和资格复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1525号长江海事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7∶20前到达长江海事局办公楼(前一日报到和资格复审地点),集中送往面试地点。
(三)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1525号长江海事局办公楼(香港路和球场路之间)交通线路:公交201、305、524、549、551、605、712、802、807等路车球场街站,轻轨1号线大智路站(见附件2)。
四、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2*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少于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未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体检要求组织体检,时间安排在2月20日至23日早上进行。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六、面试确认
(一)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4年2月9日12:00时之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面试确认单》(见附件3)到公告邮箱 cjmsagwyzl@163.com中(注意邮件标题请以“职位代码+姓名”的格式命名,并以附件形式发送《面试确认单》)。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单》的视同放弃面试。
(二)若考生决定自愿放弃面试的,请于2013年2月9日12:00时之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3)的书面材料传真(fax:027-82765402)或邮寄至长江海事局人事教育处。如考生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同时将相关情况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报到、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不再补试。
(二)考生报到、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请广大考生提前准备有关材料。
《考察联系表》(附件4)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4年2月9日前发送至cjmsagwyzl@163.com。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记录在案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所有提供材料复印件要求为A4纸。
(三)在读非应届毕业的硕士或博士(指按正常的教学计划,不能在2014年7月前毕业的考生),无论以何种学历报考,一律不予录用。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将立即停止对该考生的后期各项工作,并将考生情况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