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储备物资管理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4-01-27 15:07 | 国家公务员局 | 责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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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储备物资管理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4年2月12日12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及邮件确认。
电话确认请拨打:029-82581625、029-82581624。
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sxcbjlrc@yeah.net,邮件内容需包括:标题格式为:“姓名+准考证号+确认参加面试”;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4年2月10日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邮寄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4年2月19日下午3时到我局劳动人事处报到,以接受资格复审,并进行面试顺序抽签、签订保密协议书。
资格复审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原件。
4、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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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定于2014年2月20日进行,上午9点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时30分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缨西路369号陕西储备物资管理局机关办公大楼11楼面试候考室。
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准考证号 | 姓名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面试最低分数 |
488215042208 | 张硕 | 0601234001 |
物资管理处 综合物资管理科员 |
109.5 |
488243605225 | 张情 | |||
488261153704 | 张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