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4年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我局按照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并经调剂和递补,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4年2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30分携带以下材料到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楼4楼会议室(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116号)接受资格审核: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并附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教务处章。
2、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5、“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