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商务部公务员录用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公告
2014-02-10 10:31 | 国家公务员局 | 责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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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二、考察和体检
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结束后,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我部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非通用语含专业初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为便于联络,请各位考生确保通讯方式畅通。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人事司干部一处
联 系 人:方翔
联系电话:010-65198573
传 真:010-65198934
附件:1. 商务部2014年度公务员录用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考生名单
商务部人事司
201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