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衡水银行招聘工作人员启事(116人)(3)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负责,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己报名考生需手机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随时可能接到银行通知,如因个人通讯问题无法取得联系,则视为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方式应聘。
(四)请随时关注本行网站通知。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衡水银行。
咨询电话:0318—2065029 人力资源部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