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事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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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2月12日至2月25日
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检察事务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检察事务人员3名(男性),从事与检察工作相关的辅助性事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三)具备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法律类专科以上学习经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四)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2. 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 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
4.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 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者;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 与本院工作人员中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7. 其他不宜在检察机关工作的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