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太湖流域管理局苏州管理局、培训中心招聘人员公告(2)
3.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者邮件报名后,收到资格初审邮件回复者,在笔试前一天上午8:30-11:30,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粘贴1寸彩色近照;(3)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证明;(4)纸质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1寸彩色近照,并完成“承诺栏”相关要求签字);(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近照4张;6.其他可以证明本人能力的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原件当场验后返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提交材料不真实、不齐全或无原件,不予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1.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招聘岗位职位要求,测试应聘人员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笔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1)。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来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时间:见附件1。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见附件1。
(三)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见附件1。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招聘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时间:见附件1。
(五)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湖局网、太湖局苏州管理局等网站上公示7天。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
1.考试不收报名费,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的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统一支付。
2.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的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3.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4.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附件:
2.2014年太湖流域管理局苏州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2014年太湖流域管理局苏州培训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