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临沂市郯城县森林公安局招聘消防人员简章
2、资格审查
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2014年2月22日上午9:00-10: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考核政审、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等额进入考核体检、政审范围人员。
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考核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因考核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考核政审工作人员的组成、考核政审的内容和要求等,另行规定。
六、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考核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采取代理的方式进行。拟聘用人员与县森林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县森林公安局与县人才交流中心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合同,拟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和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按1600元/月,统一配发制服,并按照规定标准缴纳“五险”。
七、聘用合同
1、正常合同。每次合同期为一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受聘人员现实表现,可协商续签合同。
2、非正常解聘。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及本人申请解聘的人员,经用人单位研究,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本简章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森林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132990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