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0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南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3)

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南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3)

2014-02-14 09:29  |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二)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14年3月 23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2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14:30-17:00《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

  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确定的A、B、C三类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计划录

  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报考公安、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前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评。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人员。对体检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定向、委培、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定向、委培、联办单位及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须学校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警察体检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上公布。

  (四)面试

  面试的程序、标准、题本由省统一确定,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警察职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人选。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或政审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时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或政审人选。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南京市公安系统本次招录人民警察职位均执行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的特殊标准。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

  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警察取得政审资格)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招考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1234  共4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