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选调生招考公告(4)
五、注意事项
1.宁夏人事考试网(http://www.nxpta.gov.cn)为本次招考的指定工作网站,有关事项均在该网站发布,请及时查看。
2.本公告由宁夏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凡涉及本次招考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均由宁夏区党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3.为增强考生的诚信意识,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自愿放弃招录资格的,取消当年公务员考试录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试用期内自愿放弃或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考生被正式录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自接到录用通知20日内)或试卷评分中被认定为试卷雷同的,取消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
4.本次招录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宁人社发〔2010〕120号)相关规定处理。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考录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0951-6669354 6669352 6669312
技术咨询电话:0951-5099163 5099164
监督电话:0951—12380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1号宁夏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邮 编:750066
电子邮箱:nxxdsgz@163.com
附件:1.2014年宁夏选调生报名登记表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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