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动力学院人才招聘计划(2)
二、招聘基本要求与条件
1、“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学科建设急需、且业绩特别优异者,年龄要求可适度放宽;校特聘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
2、海内外优秀青年学者(南航青年拔尖人才),以进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评为国家级教学名师等为培养目标,年龄不超过38岁。
3、应届博士不超过32周岁,博士后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8周岁,教授不超过43周岁,博士生导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业绩特别优异者年龄可适度放宽。
4、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获得者;具有博士学位且拥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著名研究机构两年以上教研经历者;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著名研究机构的讲师、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者)。
5、应聘教学科研岗位者原则需发表或录用核心期刊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SCI国外源刊3篇及以上;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或潜力;具备担任教师岗位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工作流程:
1、注册登录南航人才招聘网zp.nuaa.edu.cn,填写并上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学科研岗位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复印件、代表性论著的原件或复印件、专家推荐信两封(含导师推荐信和相关专业专家推荐信),也可发送电子版至cepedzb@nuaa.edu.cn。
2、学院审核后,会在接到简历两周内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本人是否有录用意向,并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3、高层次人才(千人、长江、杰青、名师等)及申请青年拔尖人才请直接与人事处或学院党政办联系。
四、相关待遇:
即日起,新聘高层次人才待遇按校字(2013)23号文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聘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新聘青年拔尖人才待遇按校字(2013)36号文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青年拔尖人才选聘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新聘教师待遇按照校字(2013)24号文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师资补充暂行办法》规定执行,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新聘高层次人才及青年拔尖人才待遇
引进人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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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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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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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启动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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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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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青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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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三年年薪总和不低于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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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人才引进留用房一套(约160平方米,现市值约200万元)并提供安家费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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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条件、工作启动基金、学科建设经费、团队建设、招收研究生等根据受聘人员实际情况,一人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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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待遇,校内医疗绿色通道;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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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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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三年年薪总和不低于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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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学校住房安置补贴100万元或可申请购买学校人才引进留用房(按市场价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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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待遇,校内医疗绿色通道;协助解决子女入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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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拔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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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三年年薪总和不低于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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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学校住房安置补贴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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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待遇,校内医疗绿色通道;协助解决子女入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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