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013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分数线汇总
2013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分数线
报考省级直属机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90分;报考市(州)级直属机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85分;报考县(市、区)、乡(镇)级机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80分。具体入围面试名单从各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公告公布的面试比例确定。
报考省直垂管系统(地税、工商、质监)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按属地原则划定,即报考省局、市局、县局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分别按省、市(州)、县(市、区)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划定。报考省直司法(监狱、劳教)系统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按市(州)级直属机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划定。报考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系
统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分别按省、市(州)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划定。
报考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等四项目服务人员的职位,以及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职位的,如少数职位达不到面试比例,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可适当放宽最低合格分数线,原则上按1:3的比例进行面试,并按规定程序由有关省直招考单位、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确定。
2012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分数线
报考省级直属机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90分;报考市(州)级直属机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85分;报考县(市、区)、乡(镇)级机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80分。具体入围面试名单从各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公告公布的面试比例确定。
2011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分数线
报考省级直属机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90分;报考市(州)级直属机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85分;报考县(市、区)、乡(镇)级机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80分。
2010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分数线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10]27号)关于“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规定,经研究,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00分。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特殊专业职位以及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职位的最低合格线,按规定程序由各省直招考单位、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确定。
2009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分数线
1、省级机关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分50分,行政职业能力45分。
2、市州级机关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分45分,行政职业能力40分。
3、县乡机关、全省基层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县级及以下机关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分45分,行政职业能力35分。
2008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分数线
1、申论、行政职业能力二门公共科目笔试,分值均为100分。
2、非公安类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各占50%,公安类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公安基础知识分别按40%、40%、20%计算。
2007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分数线
1、报考专利审查员职位的:总分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
2、报考非通用语职位的: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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