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招聘技术人员公告(2)
四、录取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工资待遇面议,按规定缴纳保险。工作地点在江宁区天元东路818号。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86868437,86868440
联系人:马老师,江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86868413
联系人:施老师
附: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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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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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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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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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流行病实验室实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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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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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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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或生物医药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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