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公开考录工作有关政策解答(3)
七、我区各类公开考录招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有关规定,报考公务员年龄应当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招考年龄设置,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招考年龄设置的通知》明确规定:对于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公务员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标准到四十周岁以内。
八、我区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答:地市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为:一般不超过30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录用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条件为:一般不超过30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九、我区各类公开考录公告、通知及相关消息在哪里查询?
答:自治区考录办组织的各类公开考录公告、通知及相关消息,通过西藏日报、西藏电视台、西藏人民广播电台及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址:http://www.xz.hrss.gov.cn)等媒体同时发布。
十、公务员录用体检能否进行复检?
答:根据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在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中,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录用人民警察需要进行体能测评吗?
答: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十二、如何理解 “具有两年以上(含满两年)基层工作经历” ?
答: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考生具有两年以上(含满两年)基层工作经历。基层是指我区地(市)、县以下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区直企事业单位和区直党政群机关下属企事业单位。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十三、我区高校毕业生在公开考录网上报名时应注意什么?
答: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相关个人信息,根据本人具体情况填报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此外,报考人员须认真仔细地选择报考职位和考试地点,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将无法更改相关信息。
十四、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如何认定和处理?
答:报考者应当遵守公开考录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个人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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