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公开考录工作有关政策解答(5)
二十、如何确保我区公开考录笔试阅卷工作规范科学?
答:为了实现阅卷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减少人工评卷误差,我区公开考录笔试阅卷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阅卷采用读卡机读答题卡,分数同步记录在电脑上自动生成;《申论》科目阅卷是先把考生答题卡内容扫描到电脑上,五个人参与计算机网上评阅同一道题,采用一评、二评、三评的评阅方式,确保公平、公正和准确性。阅卷工作在我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在封闭的场所进行,考生信息屏蔽处理,评卷人员无法获知考生信息。在阅卷场所,评卷人员、工作人员和警卫人员均签订保密责任书,确保阅卷工作严密、有序、安全运行。
拟录用人员严格按照公告发布的报考资格条件和考试成绩,分地(市)、分职位、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同时视情对少数民族考生单独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但由于公开考录工作实行定向报考,可能会出现一方面部分招考职位竞争过大使高分考生落榜,另一方面部分招考职位报考人数少而低分考生被录取的现象。
二十一、我区新录用的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怎么确定?
答:我区新录用的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录用为正式人民警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新录用人员为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按照科员确定职级;在部队服役期间为士官或工龄满5年的退役士兵,按照科员确定职级;其他人员按照办事员确定职级。
二十二、我区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能否参加公开考录?
答:我区公务员公开考录主要分两类:一是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报考对象为我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正式干部职工。在我区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不符合该考录报考条件。二是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根据目前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有关政策,在各类企业就业,合同期满经企业同意并出具证明的我区高校毕业生和通过援藏渠道到内地就业合同期满的我区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符合此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
二十三、我区国有企业合同制工人通过什么途径可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答:自治区考录办定期组织开展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人员)考试。该考录招考对象为:我区党政群机关中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我区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我区国有企业单位中的固定工和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部门)批准录用的合同制工人。符合上述条件的合同制工人,同时符合其他招考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人员)考试,合格后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十四、近年来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哪些?
答:一是就业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目前,我区部分高校毕业生及家长对就业形势认识不清,对政策不理解,他们认为聘用就不算就业,在企业工作就不算就业,不愿意到企业就业。特别是在人力资源洽谈会上,相关部门花了很大精力,专门拿出一定岗位,但是最后应聘去企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很少;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期望值过高,不切实际,在公开考录报名时,不愿报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心只想报考公务员职位。二是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矛盾仍突出。目前我区高校招生学科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需求不相适应,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和社会实际需求仍存在着矛盾,很多专业没有对口的招考职位,而很多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又招不到人。
二十五、我区公开考录有指定的考试辅导用书和辅导培训班吗?
答:我区公开考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区考录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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