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中级、基层法院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条件公告
2014年全省中级、基层法院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条件公告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现将2014年我省中级、基层法院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条件公告如下:
一、书记员职位
1、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
2、学历专业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类专业。其中,中级法院招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比例不低于二分之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适当招收博士研究生;沿海基层法院招收硕士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山区基层法院应适当加大招收硕士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招收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根据各地工作需要招考对象大学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可设置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法学类专业。各地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尽量设置通过司法考试的条件。
3、身体条件
按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二、司法警察职位
1、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
2、学历专业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司法警务、侦查(察)学、刑事侦查(察)、刑事侦查技术,警察指挥与战术、经济犯罪侦查、警卫学、涉外警务、边防公安、公安(安全)保卫、国内安全保卫、公安学、公共安全管理、公安管理、警察管理、预审、治安(学、管理)、公安法制、警卫、监狱学、狱政管理、刑事执行、劳改管理、劳教管理、罪犯管教等有关专业,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类专业。
3、身体条件
(1)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
(2)符合国家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
4、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可以设置招收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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