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南通海安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3)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8869628(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513-88910134(海安县教育局监察审计室)
附件:1.《海安县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 安 县 教 育 局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