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常州溧阳市教育系统招聘公告(2)
七、体检、考察、公示
1.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岗位能力考核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考察。体检、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原公布简章的网站公示7天。
2.体检或政审考察不符合要求、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明确放弃签约或聘用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签约、聘用
1.签订就业协议。公示无异议,招聘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鉴证。
2.聘用。根据通知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拟聘人员8月上旬办理报到时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视为不具备报名条件,不予报到聘用。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本人自谋职业。
九、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19-87269296。
十、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9—87228084、87269151。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溧阳市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