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连云港市委党校招聘公告(2)
4、体检和考核: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并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核。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时,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公示、聘用: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连云港党建网、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情况决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首次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仍执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并按省、市有关规定兑现工资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凡违反招聘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应聘及受聘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举报投诉电话:0518-81088868。
本公告由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