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镇江扬中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体检工作由扬中市卫生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逾期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视为主动放弃应聘岗位。
五、考核、公示及聘用
用人单位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扬中市卫生局网站、扬中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因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均不递补。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或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和录用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扬中市卫生局 0511-88350766
13952905995、13775306456
监督电话:扬中市纪委 0511-88392626
扬中市人社局 0511-88332609
扬中市卫生局 0511-88336690
附件1:扬中市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扬中市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扬中市卫生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