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淮安大学生村官招聘考试公告
淮安市村官2014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2014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结合淮安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数量及结构
全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135名,其中淮安区25人、淮阴区30人、涟水县20人、洪泽县15人、盱眙县35人、金湖县10人,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县区 |
村(社区)党组织 工作岗位 |
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 工作岗位 |
||
男 | 女 | 男 | 女 | |
淮安区 | 11 | 5 | 6 | 3 |
淮阴区 | 14 | 6 | 6 | 4 |
涟水县 | 12 | 2 | 4 | 2 |
洪泽县 | 5 | 4 | 3 | 3 |
盱眙县 | 11 | 8 | 10 | 6 |
金湖县 | 3 | 2 | 3 | 2 |
合 计 | 56 | 27 | 32 | 20 |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1、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岗位的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报考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岗位的政治面貌不限;
4、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