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淮安洪泽县招聘事业单位72名公告(3)
其他岗位(岗位代码为800101-803102)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的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高者)。
体检和考察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社局网站、洪泽县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考生与其他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如本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职定级,待遇按照洪泽县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高层次人才岗位被聘用人员(岗位代码为803401-803412)根据专业方向,结合我县产业实际,安排到有关企业服务锻炼不低于1 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0517—87229902
县委组织部:0517-87222175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7290866
本简章由洪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7-87229091,0517-87211609。
洪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