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南通市物价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南通市物价局网站(wjj.nantong.gov.cn)予以公告,并由我局电话通知应聘者。体检由我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我局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物价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主动放弃的,从考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经我局审核,报市人社局核准。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于2014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南通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5216559(局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216537(局监察室)
附件:1.南通市物价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南通市物价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南通市物价局
2014年3月19日